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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曲靖市财政局开展曲靖市和所辖县(市、区)公务差旅一体化系统上线培训工作,培训会议在市辖各县(市、区)财政局同步举行。会议指出,公务差旅一体化系统能够有效整合差旅资源,实现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本次系统上线标志着曲靖市在促进云南省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进程中迈出了“第一步”。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是结合预算管理、公务报销、财政电子票据、会计电子凭证数据标准化、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财务核算及内控等各项改革成果,通过“制度+技术+机制”的约束,对公务差旅业务办理流程,公务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收取标准,费用收取的主体、交纳费用的方法渠道,票据类型、电子票据归集及核验,所收取费用的核算管理等业务全流程一体化管理改革。曲靖市作为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要求,统筹规划全市1636个预算单位推广实施工作。制定改革工作“作战图”,确定时间点、路线图;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以目标导向制定详细实施计划;组织专业技术团队进行推广实施,督促各项改革工作任务有序完成。同时,多次组织业务及操作培训,确保市内各单位对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精神、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内容理解到位。在曲靖市财政局的统筹组织、各预算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完成。2024年9月30日,完成全市基础资料收集工作,2024年10月7日完成全市基础资料整理审核工作,2024年10月10日完成第一笔线下支付确认开票流程验证,2024年10月13日完成全市系统初始化工作,满足实施方案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实现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线上支付,满足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办理、实时监管的需求,曲靖市财政局组织技术力量,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线上支付渠道商户开通以及支付验证、对账验证,确保资金、信息、票据、账务一致。截至10月21日完成全市85%的单位商户进件和开通工作。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强和规范公务出差管理、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有效抓手。下一步,曲靖市财政局将强化运维体系建设,组织技术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及时处理突发问题,保障各项公务差旅业务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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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曲靖市召开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安排布置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永春就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袁忠刚出席会议。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聚焦省委“六个走在前列”、市委“五个高于”“两个提升”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着力保障重大决策任务落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密防范化解财政债务金融风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效能。会议强调,当前全市财政收入预算执行不及预期,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压力较大,全市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要抓住中央、省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机遇,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努力完成2024年年初预算确定的收支目标,确保年度收支平衡。会议要求,2025年预算编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防风化债和促发展的关系,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事前评估和预算评审,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市本级各一级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各科(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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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云财会〔2024〕76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24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2025年—2027年)。云南省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一年(2025年)。二、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达到云南省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但未在8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的人员,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上传资格审核所需资料。三、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成绩合格单。其中: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成绩合格单。云南省合格标准的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5办公室,电话0871-63957215)领取云南省合格标准的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